云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结案逾六成
2010-01-28 14:55:07
     中国法院网讯 (谷子)  “被告人,你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受害方谅解。”“原告方,建议你兼顾与被告人的亲戚关系,冤家宜解不宜结。”1月28日,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蒲东梅的倾情调解下,一起刑事附带民事伤害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赔偿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2009年至今,云阳法院39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案件审理867件,其中调解结案352件,占该院调解率六成以上。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调解能力,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来自群众、来自基层的优势,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安排某领域专业性强,技术熟练的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弥补法官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对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案件,安排威望高、人缘好、群众基础深厚的陪审员参加庭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安排亲和力强、善做思想工作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消除未成年罪犯的逆反心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同时,该院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基本要求,从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入手,单独列支、专人管理人民陪审员的各项经费,将陪审员参加庭审与调解案件进行捆绑考核,提高调解奖励标准,鼓励陪审员主动调解,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以提高调解率,力促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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