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作报告时强调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公正廉洁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4-04-24 07:34: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上作了题为《坚持公正廉洁司法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报告。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机关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公正廉洁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周强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使命,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进行了不懈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为我们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要确保一切公民都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确保任何公民触犯法律都要受到平等处罚,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决捍卫国家法治尊严。

  周强强调,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司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保护人民,打击犯罪,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做到个案公正,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阳光司法,大力深化司法公开,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坚持廉洁司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

  周强指出,深化司法改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机关只有不断推进改革,才能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才能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明确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司法工作更好地发展。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增强预见性、前瞻性,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周强强调,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组织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广大司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就无法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要坚守职业良知,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树立敢于担当的精神。要坚定法治信仰,准确把握法治精神真谛,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发挥好司法机关在弘扬法治精神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五个能力”,更好地完成执法办案任务。

  周强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社会稳定的最大压舱石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在司法领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不能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事,敢于排除干扰,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大力加强司法机关党的建设,真正把司法机关党组建设成为讲政治、顾大局、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核心,把司法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党员开展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做好司法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何毅亭主持了报告会,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听取了报告。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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