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
——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综述
2018-03-07 09:06: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沈荣
  立案,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无从谈起,更遑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应的立案难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从此,法院的大门向当事人完全敞开,当事人可以依法无障碍地行使诉权。

  截至2017年8月31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900万件,同比上升41.23%;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解决。

  多种方式“打开大门”,立案不难还很方便

  在北京海淀,当事人不用到法院,只要微信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自主立案服务公众号,在微信上就能完成递交诉讼材料、身份验证、缴纳诉讼费用等全部立案流程。

  在广西柳州,律师只要通过广西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在网络上递交材料,立案法官就可通过网上审核审批进行立案,随后,立案的相关审批信息会自动流转到律师服务平台,律师可以通过网络查阅案件立案的相关信息。

  ……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截至2017年11月,全国已有2605家法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和网上立案,让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手续;全国有1098家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建设自助立案室,大大缩短了当事人排队立案的时间。

  此外,全国99%的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面积超过162万平方米;2500多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2600多家法院上线诉讼服务APP,1900多家法院设有律师网上服务平台,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更多便利;2300多家法院运行12368热线,为当事人或者人民群众提供人工或自助服务,共接听来电190多万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浙江法院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网上立案,诉讼过程通过微信、短信通知律师,非常方便。”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廉熙有切身体会。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感慨地说,立案登记制改革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实现了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立案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对于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意义重大,人民群众和律师都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强化配套机制改革,确保案件“进得来”“出得去”

  2017年11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按照周强院长所作的报告,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的两年内,全国的民事案件数量达到了3900万件。

  与此同时,司法系统实行了法官员额制,法官人数减少了一半,从二十多万减少到十多万,而案件增加了一倍,这一减一增,给法院和法官带来的是巨大的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合肥工业大学国际事务部部长檀结庆表示,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切实实地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勇气和担当。改革实施以后,大量案件涌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怎样解决还是要进一步研究,案子要“进得来”,更要“出得去”,才能真正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为解决这一问题,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等配套机制改革,着力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召开会议,出台改革意见。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展“分调裁”机制改革,2400多家法院设立了程序分流员开展繁简分流工作。各地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等工作,进一步缓解了人民法院工作压力。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在案件大量增长、难度加大的情况下,法官办案数量、质量双提高,说明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法官付出了很多。”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南岸区委书记郑向东说。

  郑向东也建议,人民法院应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矛盾化解,减少在法院立案起诉的数量;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前移矛盾化解“关口”;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智解决问题,减少当事人起诉数量。

  (人民法院报记者郭士辉、周瑞平 通讯员陈晓霞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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