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麒麟法院法警何洪刚徒手夺刀斗歹徒
2019-07-06 08:31: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茶莹 区鸿雁 杨学勤
图为伤者亲属给何洪刚送来锦旗。杨学勤 摄
  6月27日晚上8时许,从云南省曲靖市区胜峰路上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呼救声:“杀人啦!救命啊!”正好经过的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何洪刚看到附近一家餐馆内惊慌失措地跑出几个人来,未及多想,这名57岁的老法警急速冲进了餐馆。

  餐馆一个房间内,一名歹徒手持一把长约60厘米的大砍刀正在对一男一女残暴行凶,女子头部已被严重砍伤,背部也被砍了很多刀,全身鲜血淋漓,一动不动呆立墙角;男子的颈部被砍伤,正喷涌出鲜血,杀红了眼的歹徒手持大砍刀继续疯狂砍杀。危急时刻,何洪刚随手扯起身旁餐椅上一张布垫作防身,迎着手持砍刀的歹徒冲上去,毫不畏惧地抓住歹徒挥舞砍刀的手,扭住歹徒的手腕将砍刀夺下,顺势将歹徒摔翻在地,制服住了行凶的歹徒。

  何洪刚还来不及喘口气,被砍伤的男子“咕咚”一声倒在地上,头紧靠在何洪刚的脚边。何洪刚眼见伤者脖颈处鲜血喷射而出,急忙腾出左手,紧紧摁住伤者的颈部动脉血管止血,这一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也为伤者的后续抢救赢得了宝贵时间。现场群众随即拨打电话报警。

  何洪刚牢牢控制住歹徒一直等到110到达现场。看到歹徒被带走,何洪刚这才发现,自己衣服上、鞋子上全都被伤者的鲜血染红了,鲜血混合着汗水浸透了全身。周围的群众纷纷赞扬何洪刚的义举:“多亏了他,否则还不知道要有多少人遭难。”

  一天后,何洪刚勇斗歹徒的事迹传到了麒麟区法院。何洪刚说:“当时没想那么多,冲上去后不是我制伏他就是他砍翻我。”同事问及他有没有后怕,何洪刚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我还会这么做。”

  57岁的何洪刚曾是一名军人,1983年11月退伍到麒麟区法院工作,他曾经担任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后因年纪大了卸去大队长的职务。在非工作时间,遇到歹徒行凶,何洪刚临危不惧,不计个人安危,徒手与持刀歹徒搏斗,第一时间控制了歹徒,保护了受害人和现场其他群众,避免了更严重后果的发生。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害人,避免其因失血过多死亡。目前,两名伤者杨某、王某云经医院抢救已度过生命危险期。

  7月1日,麒麟法院党组决定对何洪刚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通报表扬,并表彰何洪刚为优秀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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