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殴打小区值守保安 男子被判拘役三个月

2020-04-17 10:01:04
 

    中国法院网讯 (刘锋 周璞)   2020年4月14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远程视频的方式,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连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2020年2月5日0时许,被告人连某某酒后返回某小区时,拒不配合小区值守保安宋某某、王某某按照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其测量体温。连某某对值守人员宋某某、王某某纠缠、辱骂,造成宋某某头面部等部位受伤,严重阻碍该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月5日连某某被刑事拘留,2月17日被批准逮捕。2月26日,连某某赔偿宋某某1.5万元,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

  方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连某某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酒后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连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连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连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为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方城法院充分做好庭前组织筹备工作,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审理,被告人在羁押场所参加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庭审全程程序规范、顺畅有序,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有力维护了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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