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首份自动履行证明来了!
2020-04-17 16:34:01
 

    中国法院网讯 (孙星星)   “有了这两份证明书,贷款的事就能顺利办理了,公司的经营也不会受影响了”!江经理接过《自动履行证明书》,如释重负。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为一家已经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公司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企业消除申请贷款障碍,助力复工复产。

  2014年8月、11月,该院先后受理了两起被告为苏州某物业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审理判决苏州某物业公司承担部分费用,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两份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今年3月,该公司欲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在银行审核贷款申请时,发现该公司有两份涉案法律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示,需要由法院出具履行证明,否则会影响贷款审批。苏州某物业公司立即向该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出具履行证明,顺利办理贷款,在疫情防控期间早日复工复产。

  吴江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在查阅了之前案件档案材料和各方履行情况后,确认该公司已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于当日向该公司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

  开发区法庭庭长陆金东表示,类似这家公司碰到的情况并不少见,随着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一旦涉案,在融资、招聘、交易等方面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对此,吴江法院建立了相应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对自动履行的当事人,通过依法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发布诚信履行名单等方式,让诚信履行获得更好的社会信用评价。同时,该院也不断加大对被执行人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惩罚力度,积极营造“自动履行有好处、拒不履行受制裁”的鲜明导向,营造“守法诚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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