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案件

2020-04-22 16:24:42
 

    中国法院网讯 (黄敏)   2020年4月21日,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某某利用疫情发布出售口罩虚假信息诈骗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0年2月初,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口罩紧缺,郑某某遂产生假卖口罩骗取钱财的想法。郑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利用虚假货源照片骗得被害人的信任,要求被害人通过微信转帐支付,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交易,先后骗取被害人姜某某等4人钱款共计11950元。郑某某得款后,即将被害人拉入“微信黑名单”,所获赃款用于网上游戏挥霍。案发后,郑某某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在全民抗“疫”的关键时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布虚假的口罩销售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郑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且已退赔全部赃款,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被告人郑某某抱着贪财敛财侥幸心理从事诈骗犯罪活动,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坏,名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此类犯罪行为依法惩处,有力打击和减少“趁人之危,趁火打劫”涉新冠肺炎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同时,名山法院还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采用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隔空对话”,被告人在看守所便顺利完成了整个庭审程序,既减少了人员聚集,有效避免了疫情传播风险,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特别提示:在疫情特殊时期,虽然网购是一种安全和便捷的消费模式,但应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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