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武县法院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
2020-04-30 15:52:35
 

    中国法院网讯   2020年4月29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在响岩镇中心小学公开审理了一起滥发林木案件。被告人郭某某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时间、地点砍伐林木,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各地学校都采取延迟开学的措施。平武县由于防控措施得力,始终未出现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平武县各中小学校于4月上旬全部实现复课。复课二十多天以来,各个学校均未出现感染或疑似感染病例。

  经与学校沟通协调制定活动方案,平武法院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在响岩镇中心小学巡回审理了郭某某涉嫌犯滥发林木罪一案。通过庭审查明,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郭某某超过采伐许可证核准的时间和地点,在平武县响岩镇某村某组乱石窑(小地名)使用油锯采伐青杠树、马尾松、桤木共计155株,折合立木蓄积60余立方米,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平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平武法院干警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向学生们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平武法院环资庭负责人介绍:“众所周知,此次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极有可能是从野生动物身上传播出来的,人们也因此知道了禁食和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而森林是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基本环境,因此在强调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要尽可能地引导人们认识到自然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通过在学校巡回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既可以让孩子们受到法治理念和环保理念的启迪,在幼小的心灵里埋下法治和环保的种子,又可以通过他们向自己的亲朋好友传递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从而让更多的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活动结束后,全校近三分之一的学生自发地找干警索要签名!干警认真为每一个学生书写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像保护大熊猫一样的保护其他野生动物”“爱护一花一草”“敬畏法律,敬畏自然”等寄语,并郑重签名!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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