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法官持续多方协调促旧案终执结

2020-11-19 15:17:0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亨
 

“6年了,我的事情在你们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之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感谢陈法官,谢谢。”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得到最后一笔38万元执行案款后,向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表达感谢。
  2011年4月27日,原告李某与被告成都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在结算后尾款支付上发生争议。该纠纷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确认被告成都某公司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工程款16882.8元,退还履约保证金108703元和质保金455540.18元,但被告公司一直未支付。
  2015年3月12日,原告向屏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执行法官多方查询,被执行人成都某公司早已是债台高筑,公司也早已人去楼空,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公司在屏山县的移民安置房工程还有质量保证金可以执行,可是由于执行款项内容涉及移民工程审计及保证金退还约定周期较长,暂时不能提取,案件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自2016年起,多次与移民局、安置房移民代表沟通协调,督促被执行人公司报批相关手续,每年均先行支付申请执行人3至5万元工程款应急,最终在今年11月16日,将全部案款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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