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职工发放一百五十余万元工资
萍乡湘东法院盘活“僵尸企业”保障职工生活
2020-04-20 09:45: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李宏 聂婷
 

  “终于拿到了辛辛苦苦的血汗钱,生活总算有了保障,真的要感谢法院!”近日,在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举办的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工资预支付现场会上,该公司原职工李文超领取3万余元工资后,高兴地说道。

  湘东区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裁定受理了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办案过程中,该公司的破产财产已两次流拍。为了让破产财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经湘东区法院多方联系沟通,确定了4家意向购买人。2020年2月29日,在湘东区法院的主持下,召集4家意向购买人对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财产进行了现场变卖,最后以1200万元的价格成交,让“僵尸企业”的资产得以全面盘活。

  破产财产虽然整体处置完毕,但财产分配还未进行,原定于今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因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而不得不延迟召开。可此时,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的181名原职工们却因推迟复工,没有了收入,生活愈加困难,有的职工甚至连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万般无奈的职工们“盯上”了公司已处置完毕的这些破产财产。“可否用这些破产财产先提前兑现职工的部分债权,保障好职工的基本生活”,这成了大部分职工的想法。

  3月26日,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请书,表达了职工们的这一强烈诉求。

  该份申请书立即引起了承办法官胡自伟的高度重视,职工们的诉求也让胡自伟陷入了深思,一边是已整体处置的公司财产,一边是尚未通过的分配方案,如何让案件的审理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了摆在湘东区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

  收到申请书的一个小时后,湘东区法院就召开了该案的评议会。会上,大家都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一致同意在30%的比例内,向有债权的职工发放工资,以保障他们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

  决定作出后,法院工作人员便立即通知管理人、银行,要求他们配合做好财产确认、银行账号收集、付款方式确认等事项。第二天,湘东区法院就举办了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工资预支付现场会,向职工发放了工资。当天,通过“线上”共为181名员工分配了150余万元债权。

  从收到管理人的申请书到150余万资金成功分配,历时仅17个小时,帮181名职工化解了燃眉之急。至此,历经一年多的破产案件,终于迎来了资产分配的重要时间节点。

  湘东区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盘活“僵尸企业”资产,催生新的市场主体,达到以“破”催“立”,“破”“立”结合,让企业在破产中复活,在重组中重生,实现审理一件破产案件化解一批社会矛盾,最大限度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优化产业结构,司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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