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牌插嘴引纷争 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2020-04-27 10:02:02
 

    中国法院网讯 (吴英)   老话常说“观棋不语真君子”,其实观牌也是如此。看到别人打牌,总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喜欢在旁边“指点江山”,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会引发纠纷麻烦。4月20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吕某尧因看牌插嘴与他人发生纠纷,在赔偿被害人6万元经济损失后,还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18日下午,闲来无事的吕某尧到附近村民家中看牌,并在一旁指点不停。在见到他人打出一张错牌时,吕某尧说“出错了牌”,引起了打牌人占某华的反感。占某华骂吕某尧不该插嘴,双方便发生口角,占某华起身打了吕某尧一拳,吕某尧回手将占某华推倒在地,并用左膝盖顶在占某华的左肋部,致其左侧第2-6肋骨骨折。经鉴定,占某华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事后,被告人吕某尧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其家属赔偿被害人占某华六万元,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轻伤,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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