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授课时强调
不断完善行政规制行为司法审查
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能力水平
2018-07-06 23:55:43
     中国法院网讯 (孙航)  今天(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以“规制行政法的基本问题”为题,在国家法官学院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授课。江必新强调,要坚持法治原则,加强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完善行政规制行为司法审查,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能力水平。

  江必新对规制行政的概念、内涵、分类及特点,规制行政法的基本内容,规制行政法的发展与范式转型,规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规制行为的司法审查等问题作出了系统阐述。江必新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运用规制手段和方式,制裁危害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规制行政法通过规制手段的应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自然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等问题,其中环境污染是典型的外部性问题,必须依靠政府的规制加以解决。

  江必新强调,要坚持法治原则,防止行政规制权的滥用或误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法安定性原则,平等、统一、一致适用法律;坚持法律优先、法律保留原则,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要坚持合理行政原则,监督规制主体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防止规制权的滥用;坚持权利救济和信赖保护等原则,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注重对环境资源行政规制的司法审查,依法做好权限审查、事实审查、法律适用审查、程序审查和滥用职权审查,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公正、高效地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

  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300余名学员聆听了授课。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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